西藏自治区林业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(藏林发[2021]66号)
第三条 林业工程分为下列6类37个专业:
一、培育经营类:森林和草原培育、森林和草原经营、林木种苗和草种、林草有害生物防治、森林和草原防火。
二、调查评价类:林草资源调查监测、林草规划设计、森林认证和资产评估、林草信息技术。
三、生态保护类:生态修复、自然保护地、野生动植物保护、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、湿地保护、草原保护。
四、景观绿化类:园林绿化、景观规划设计、园艺、草坪、园林工程、生态旅游。
五、加工利用类:森林康养、林产化学工程、生物质能源与材料、经济林产品加工利用、木材加工与利用、家具设计与制造、林草机械、制浆造纸、草产品加工利用。
六、勘察设计类:林草建筑与土木、森林采运、林草道路工程、林草专项工程规划设计、林草工程造价、林草工程施工、林草工程监理。
第十八条 高级工程师
(二)理论成果条件
聘任工程师后理论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.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专业著作1部以上或主笔编写章节1个以上;
2.第一作者(含独立作者)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;
3.第一作者(含独立作者)或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在国际性、全国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论文专业报告(会议论文须提供相关会议论文宣读证明)2篇以上;
4.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西藏自治区级实施办法、工作方案、操作细则、督查方案、监测方案、调查方案、评价标准等或地(市)级城市绿化条例等并下发执行1项以上;
5.单位或部门业务工作总结、技术推广总结、调研报告、工作思路等被西藏自治区领导批示并得以进一步实施1篇以上;或地(市、厅、局)领导批示并得以进一步实施2篇以上(须提供相关证明);
6.属艰苦边远地区、基层一线专业技术员,论文和科研不作要求,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、技术推广总结、工程项目方案、专利成果等替代。
第十九条 正高级工程师
(二)理论成果条件
聘任高级工程师后理论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.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专业著作1部以上或主笔编写章节2个以上;
2.第一作者(含独立作者)或通讯作者在SCI、SCIE、EI、ISTP等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;
3.第一作者(含独立作者)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;
4.第一作者(含独立作者)或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在国际性、全国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论文、专业报告(会议论文须提供相关会议论文宣读证明)3篇以上;
5.作为主要完成人制定西藏自治区实施国家相关法律办法1项以上;
6.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西藏自治区级实施办法、工作方案、操作细则、督查方案、监测方案、调查方案、评审办法、评价标准等并下发执行2项以上;
7.单位或部门业务工作总结、技术推广总结、调研报告、工作思路等被西藏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并得以进一步实施1篇以上,或西藏自治区领导批示并得以进一步实施2篇以上,或地(市、厅、局)主要领导批示并得以进一步实施3篇以上(须提供相关证明);
8.艰苦边远地区、基层一线专业技术员,论文和科研不作要求,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、技术推广总结、工程项目方案、专利成果等替代。
附则:
5.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,以主编、副主编或编写人员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类专著或译著。
6.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(含独立作者)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专业学术文章,期刊必须有CN和ISSN刊号,论文需在中国知网、维普期刊、万方数据、超星“域出版”、期刊联盟等查询核实。
下面这几本专著都是关于林业、园林、生态等方向的选题,可以署名主编、副主编安排出版,合著出版,既可以节省出书成本,也能满足职称文件要求,欢迎各位想要评高级工程师的朋友们,出书一定联系我啊!
《生态保护*****林业理论*****研究》
《*****视角下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****》
《现代化林业系统*****管理研究》
《*****园林景观*****应用》
《*****的园林景观设计研究》
《*****园林工程与绿化*****》
《*****与生态景观**研究》
《***园林与城市林业****发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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